- 王国平;
新型支付方式体现了非现金支付结算的特征,往往涉及多方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发生于网络领域的相关侵财行为,在给被害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同时,也会牵涉到刑民交叉的问题,从而增加了案件定性的难度。由于在新型支付方式下支付模式的差异性,针对不同类型的网络侵财行为在定性上也会存在差异性。在第三方支付领域中,对于获取他人第三方支付账户后,利用绑定的银行卡获取资金的行为,属于冒用他人信用卡的行为;而不涉及绑定信用卡的使用,仅直接向第三方支付平台发送资金调拨指令的行为,则属于使用欺骗手段使第三方支付机构发生认识错误的行为,应认定为诈骗罪。
2021年02期 v.38;No.189 5-12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258K] [下载次数:1502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20 ] |[阅读次数:0 ] - 王国平;
新型支付方式体现了非现金支付结算的特征,往往涉及多方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发生于网络领域的相关侵财行为,在给被害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同时,也会牵涉到刑民交叉的问题,从而增加了案件定性的难度。由于在新型支付方式下支付模式的差异性,针对不同类型的网络侵财行为在定性上也会存在差异性。在第三方支付领域中,对于获取他人第三方支付账户后,利用绑定的银行卡获取资金的行为,属于冒用他人信用卡的行为;而不涉及绑定信用卡的使用,仅直接向第三方支付平台发送资金调拨指令的行为,则属于使用欺骗手段使第三方支付机构发生认识错误的行为,应认定为诈骗罪。
2021年02期 v.38;No.189 5-12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258K] [下载次数:1502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20 ] |[阅读次数:0 ] - 庄华;
近年来国内产生一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重点地区,各自形成较为稳定的犯罪手法特征,各地政府加大整治力度并形成一系列成功经验。电白、宾阳、儋州作为环北部湾地区的三个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重点地区,在人口、经济、地理等条件上具有相似性,当地政府在整治犯罪过程中分别形成了"大数据治理"、"全链条治理"和专项行动"以打促防"的治理特色。同时也具有三大治理共性,即组织模式上以党委政府牵头的协同治理,基层动员上采取多种措施强化基础工作,法律威慑上采用公开审判并附加财产刑以削弱犯罪者的侥幸心理。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重点地区的治理经验可提炼出普遍适用的犯罪重点地区治理模型。在运用治理模型实施具体地区的犯罪治理时,要进一步扩大治理主体合作的广度和深度,注重治理客体的全覆盖与差异化,发挥大数据的技术治理作用,运用刑事治理既要认识到其有效性,也要考虑其有限作用。
2021年02期 v.38;No.189 13-21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352K] [下载次数:799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15 ] |[阅读次数:0 ] - 庄华;
近年来国内产生一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重点地区,各自形成较为稳定的犯罪手法特征,各地政府加大整治力度并形成一系列成功经验。电白、宾阳、儋州作为环北部湾地区的三个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重点地区,在人口、经济、地理等条件上具有相似性,当地政府在整治犯罪过程中分别形成了"大数据治理"、"全链条治理"和专项行动"以打促防"的治理特色。同时也具有三大治理共性,即组织模式上以党委政府牵头的协同治理,基层动员上采取多种措施强化基础工作,法律威慑上采用公开审判并附加财产刑以削弱犯罪者的侥幸心理。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重点地区的治理经验可提炼出普遍适用的犯罪重点地区治理模型。在运用治理模型实施具体地区的犯罪治理时,要进一步扩大治理主体合作的广度和深度,注重治理客体的全覆盖与差异化,发挥大数据的技术治理作用,运用刑事治理既要认识到其有效性,也要考虑其有限作用。
2021年02期 v.38;No.189 13-21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352K] [下载次数:799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15 ] |[阅读次数:0 ]
- 王兵兵;
谦抑理念起源于启蒙主义的反封建思想,立足于社会契约思想,目的在于严格限制国家权力,确保国民自由,最大的历史贡献在于借用法益概念将纯粹的伦理行为予以了除罪化。我国当前的刑事立法呈现的是明显的犯罪化趋势,刑法的预防属性加强,与谦抑理念出现了龃龉。当下中国的社会处于历史的交汇点,法治建设正在稳步推进,因此有必要对谦抑性的内涵重新定位,即在扩张犯罪圈的同时将刑罚强度予以降低,从原先的罪与刑双重谦抑变成刑度的单向谦抑。
2021年02期 v.38;No.189 22-29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337K] [下载次数:902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13 ] |[阅读次数:0 ] - 王兵兵;
谦抑理念起源于启蒙主义的反封建思想,立足于社会契约思想,目的在于严格限制国家权力,确保国民自由,最大的历史贡献在于借用法益概念将纯粹的伦理行为予以了除罪化。我国当前的刑事立法呈现的是明显的犯罪化趋势,刑法的预防属性加强,与谦抑理念出现了龃龉。当下中国的社会处于历史的交汇点,法治建设正在稳步推进,因此有必要对谦抑性的内涵重新定位,即在扩张犯罪圈的同时将刑罚强度予以降低,从原先的罪与刑双重谦抑变成刑度的单向谦抑。
2021年02期 v.38;No.189 22-29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337K] [下载次数:902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13 ] |[阅读次数:0 ] - 孙永兴;
经过近四十年的实践,我国已经形成了"依法从重从快"的规范体系。"依法从重从快"是党的"宽严相济"政策的法律化,有其深厚的制度和价值基础。"依法从重从快"对于秩序价值的实现、正义价值的维护具有特殊重要的作用。"依法从重从快"指涉事项复杂、多样;相当一部分"依法从重从快"规范属于"一次性"立法范畴,同时,联合立法的特点明显。有必要提高立法规格、创新规范形式为"依法从重从快"增信;必要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紧急状态法》或者修改《突发事件应对法》明确规定"依法从重从快"的相关情形;制定和完善关于紧急状态的党内法规,促进"依法从重从快"和"以规从重从快"的协调和配合。
2021年02期 v.38;No.189 30-37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216K] [下载次数:272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5 ] |[阅读次数:1 ] - 孙永兴;
经过近四十年的实践,我国已经形成了"依法从重从快"的规范体系。"依法从重从快"是党的"宽严相济"政策的法律化,有其深厚的制度和价值基础。"依法从重从快"对于秩序价值的实现、正义价值的维护具有特殊重要的作用。"依法从重从快"指涉事项复杂、多样;相当一部分"依法从重从快"规范属于"一次性"立法范畴,同时,联合立法的特点明显。有必要提高立法规格、创新规范形式为"依法从重从快"增信;必要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紧急状态法》或者修改《突发事件应对法》明确规定"依法从重从快"的相关情形;制定和完善关于紧急状态的党内法规,促进"依法从重从快"和"以规从重从快"的协调和配合。
2021年02期 v.38;No.189 30-37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216K] [下载次数:272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5 ] |[阅读次数:0 ] - 沈振甫;
我国《刑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了犯罪集团首要分子的刑事责任范围,也即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对其理解的偏差导致司法实践在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首要分子刑事责任范围时做法不一。在实践中,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首要分子对组织所犯的部分罪行不知情的现象是普遍存在的,此时,通过共同犯罪理论追究首要分子的刑事责任存在一定障碍,由于《刑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的立法规定,应例外承认并允许对个人责任原则的偏离。在这种情形中,首要分子为组织成员的行为而非自己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的依据是:首要分子对组织成员的犯罪行为具有意志影响力。由于突破了个人责任原则限制,为防止黑社会性质组织首要分子的刑事责任范围被不当扩大,在认定其刑事责任时应进行必要的限制。
2021年02期 v.38;No.189 38-47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303K] [下载次数:334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9 ] |[阅读次数:0 ] - 沈振甫;
我国《刑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了犯罪集团首要分子的刑事责任范围,也即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对其理解的偏差导致司法实践在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首要分子刑事责任范围时做法不一。在实践中,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首要分子对组织所犯的部分罪行不知情的现象是普遍存在的,此时,通过共同犯罪理论追究首要分子的刑事责任存在一定障碍,由于《刑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的立法规定,应例外承认并允许对个人责任原则的偏离。在这种情形中,首要分子为组织成员的行为而非自己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的依据是:首要分子对组织成员的犯罪行为具有意志影响力。由于突破了个人责任原则限制,为防止黑社会性质组织首要分子的刑事责任范围被不当扩大,在认定其刑事责任时应进行必要的限制。
2021年02期 v.38;No.189 38-47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303K] [下载次数:334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9 ] |[阅读次数:0 ] - 于阳;孙传浩;
当前我国罪错未成年人处遇决定机制的行政化模式面临立法、实践和社会接纳等多重困境,有学者主张对其进行司法化的程序改造。罪错未成年人的处遇困境是由于缺乏权威法律依据和明确细则,而非行政决定程序本身缺乏程序正义。在当前我国少年司法制度的现实背景下,司法化改造不仅忽视了国情和司法实践状况,采取刑事司法模式也未能体现对未成年人特殊保护的需要。专门教育的行政化决定方式是符合当前我国国情的制度选择。应当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下简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改为契机,完善行政化决定机制的可操作性和程序正义性,具体包括:完善公安机关启动送入专门学校程序规定;落实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职权与责任;明确专门教育"三轨制"对应的三种入学方式。
2021年02期 v.38;No.189 48-57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225K] [下载次数:718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18 ] |[阅读次数:0 ] - 于阳;孙传浩;
当前我国罪错未成年人处遇决定机制的行政化模式面临立法、实践和社会接纳等多重困境,有学者主张对其进行司法化的程序改造。罪错未成年人的处遇困境是由于缺乏权威法律依据和明确细则,而非行政决定程序本身缺乏程序正义。在当前我国少年司法制度的现实背景下,司法化改造不仅忽视了国情和司法实践状况,采取刑事司法模式也未能体现对未成年人特殊保护的需要。专门教育的行政化决定方式是符合当前我国国情的制度选择。应当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下简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改为契机,完善行政化决定机制的可操作性和程序正义性,具体包括:完善公安机关启动送入专门学校程序规定;落实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职权与责任;明确专门教育"三轨制"对应的三种入学方式。
2021年02期 v.38;No.189 48-57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225K] [下载次数:718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18 ] |[阅读次数:0 ]
- 胡扬;
在依照《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进行腐败资产返还过程中,各国就资产流入国能否对返还时间,返还对象加以限制的问题产生了分歧。在扣除必要费用后对腐败资产的无条件返还符合资产返还原则设立的初衷和内在要求,是各主权国家相互尊重的体现,对资产流出国和资产流入国均有裨益。应当对《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中规定的"订立协议"和"共同安排"进行限缩解释,并在实践中以国家监察委为对外挂牌的反腐败国家机构,并做好腐败资产的管理和公示制度。
2021年02期 v.38;No.189 58-64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214K] [下载次数:143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2 ] |[阅读次数:0 ] - 胡扬;
在依照《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进行腐败资产返还过程中,各国就资产流入国能否对返还时间,返还对象加以限制的问题产生了分歧。在扣除必要费用后对腐败资产的无条件返还符合资产返还原则设立的初衷和内在要求,是各主权国家相互尊重的体现,对资产流出国和资产流入国均有裨益。应当对《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中规定的"订立协议"和"共同安排"进行限缩解释,并在实践中以国家监察委为对外挂牌的反腐败国家机构,并做好腐败资产的管理和公示制度。
2021年02期 v.38;No.189 58-64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214K] [下载次数:143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2 ] |[阅读次数:0 ] - 严林雅;
我国当前刑事对物强制措施存在适用范围边界模糊、标准设置不合理,同时存在强制措施适用难和适用乱、财物保管难等问题,凸显了对物强制措施的体系性不足,亟待完善。查封、扣押、冻结应有各自的适用对象和执行方式。基于保全执行的强制措施应以"保障可供执行的责任财产数额"为标准,不限于"与本案直接相关"或"可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违法所得,且应遵守比例原则。对物强制措施应当有明确的期限,直接法律效果是禁止擅自处分财产,但允许在维持财产价值的前提下进行的处分行为。应当以基本权干预的审查体系为框架完善对物强制措施的相关规则。
2021年02期 v.38;No.189 65-71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215K] [下载次数:848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13 ] |[阅读次数:0 ] - 严林雅;
我国当前刑事对物强制措施存在适用范围边界模糊、标准设置不合理,同时存在强制措施适用难和适用乱、财物保管难等问题,凸显了对物强制措施的体系性不足,亟待完善。查封、扣押、冻结应有各自的适用对象和执行方式。基于保全执行的强制措施应以"保障可供执行的责任财产数额"为标准,不限于"与本案直接相关"或"可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违法所得,且应遵守比例原则。对物强制措施应当有明确的期限,直接法律效果是禁止擅自处分财产,但允许在维持财产价值的前提下进行的处分行为。应当以基本权干预的审查体系为框架完善对物强制措施的相关规则。
2021年02期 v.38;No.189 65-71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215K] [下载次数:848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13 ] |[阅读次数:0 ] - 韩荣;
已经进行十年的量刑规范化改革是推动量刑系统优化的过程,有助于量刑系统功能的有效发挥。在量刑系统中,量刑辩护作为重要的一极,其良性运行对量刑系统乃至整个刑事诉讼系统整体目标的实现意义重大。从系统论的角度考查,量刑辩护有独特的可能性和必要性,现实运行中的量刑辩护仍有要素、场域、信息、互动缺乏的问题,可以从系统内部要素的完整性及其合理互动、系统与环境的协调方面予以改进,促进量刑辩护的质量提高和效果改善,最终实现量刑系统的优化及"罚当其罪"目标的实现。
2021年02期 v.38;No.189 72-85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326K] [下载次数:264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3 ] |[阅读次数:0 ] - 韩荣;
已经进行十年的量刑规范化改革是推动量刑系统优化的过程,有助于量刑系统功能的有效发挥。在量刑系统中,量刑辩护作为重要的一极,其良性运行对量刑系统乃至整个刑事诉讼系统整体目标的实现意义重大。从系统论的角度考查,量刑辩护有独特的可能性和必要性,现实运行中的量刑辩护仍有要素、场域、信息、互动缺乏的问题,可以从系统内部要素的完整性及其合理互动、系统与环境的协调方面予以改进,促进量刑辩护的质量提高和效果改善,最终实现量刑系统的优化及"罚当其罪"目标的实现。
2021年02期 v.38;No.189 72-85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326K] [下载次数:264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3 ] |[阅读次数:0 ]
- 陈文清;姚一凡;
失信惩戒与传统法律责任体系的衔接是社会信用体系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大命题。各类失信惩戒与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的衔接逻辑迥异。其中,行政性惩戒联合网络呈主导地位,司法性惩戒的定位逐渐流变为信息供给者,市场性惩戒、行业性惩戒、社会性惩戒自发地发挥能动作用以形成共治格局。在实践中存在的脱节现象主要有失信惩戒与刑事处罚不相协调、失信惩戒与行政处罚交互紊乱、失信惩戒行政裁量权范围过于宽泛。对此,应当在谦抑性原则统摄下把握传统法律责任体系和失信惩戒的调整顺序、法律责任系统论视角下重塑一事不再罚原则和禁止重复评价原则、行政处罚法定原则下强化中央和地方失信惩戒行政处罚设定权的立法完善以及比例原则指导下审慎控制行政权以矫正失信惩戒道德泛化趋势。
2021年02期 v.38;No.189 86-94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222K] [下载次数:879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25 ] |[阅读次数:0 ] - 陈文清;姚一凡;
失信惩戒与传统法律责任体系的衔接是社会信用体系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大命题。各类失信惩戒与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的衔接逻辑迥异。其中,行政性惩戒联合网络呈主导地位,司法性惩戒的定位逐渐流变为信息供给者,市场性惩戒、行业性惩戒、社会性惩戒自发地发挥能动作用以形成共治格局。在实践中存在的脱节现象主要有失信惩戒与刑事处罚不相协调、失信惩戒与行政处罚交互紊乱、失信惩戒行政裁量权范围过于宽泛。对此,应当在谦抑性原则统摄下把握传统法律责任体系和失信惩戒的调整顺序、法律责任系统论视角下重塑一事不再罚原则和禁止重复评价原则、行政处罚法定原则下强化中央和地方失信惩戒行政处罚设定权的立法完善以及比例原则指导下审慎控制行政权以矫正失信惩戒道德泛化趋势。
2021年02期 v.38;No.189 86-94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222K] [下载次数:879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25 ] |[阅读次数:0 ] - 周晓冬;
当前经济形势下,企业融资的迫切需求使得对赌协议大行其道,但因对赌协议所发生的纠纷也随之增多。当前司法裁判中,"华工案"与《九民纪要》共同确立了回购型对赌的裁判规则,但现行裁判规则暴露出减资回购顺序颠倒、减资程序无法进行及回购审查标准不明等重大问题,致使对赌协议难以实际履行。造成上述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股东与公司间的资本性交易严重受限,现有的以资本维持规则和偿付能力测试为代表的公司资产分配规则存在缺陷,单一运用均难以适应当前的对赌实践需求。因此,结合我国司法现状,需要以资本维持为基础,结合偿付能力测试的优点,对公司资产分配规则予以重构,最后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回购型对赌新的裁判路径。
2021年02期 v.38;No.189 95-105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234K] [下载次数:1156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35 ] |[阅读次数:0 ] - 周晓冬;
当前经济形势下,企业融资的迫切需求使得对赌协议大行其道,但因对赌协议所发生的纠纷也随之增多。当前司法裁判中,"华工案"与《九民纪要》共同确立了回购型对赌的裁判规则,但现行裁判规则暴露出减资回购顺序颠倒、减资程序无法进行及回购审查标准不明等重大问题,致使对赌协议难以实际履行。造成上述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股东与公司间的资本性交易严重受限,现有的以资本维持规则和偿付能力测试为代表的公司资产分配规则存在缺陷,单一运用均难以适应当前的对赌实践需求。因此,结合我国司法现状,需要以资本维持为基础,结合偿付能力测试的优点,对公司资产分配规则予以重构,最后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回购型对赌新的裁判路径。
2021年02期 v.38;No.189 95-105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234K] [下载次数:1156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35 ] |[阅读次数:0 ] - 夏朝羡;
涉外定牌加工商标侵权纠纷争议由来已久,各地法院裁判路径不一,尤其是最高法院相继在"PRETUL"案、"东风"案、"HONDA"案三起案件中先后不同的态度,进一步引发理论和实务界的讨论。探究裁判不一背后的症结,主要是商标法体系内要素互涉、文义解释的有限性、视角选择待明确等。为纾解这种僵局,可以考虑层次化递进式研判、要素区分化认定、综合衡量社会效果方面提供一定的解决方案。
2021年02期 v.38;No.189 106-113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269K] [下载次数:736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7 ] |[阅读次数:1 ] - 夏朝羡;
涉外定牌加工商标侵权纠纷争议由来已久,各地法院裁判路径不一,尤其是最高法院相继在"PRETUL"案、"东风"案、"HONDA"案三起案件中先后不同的态度,进一步引发理论和实务界的讨论。探究裁判不一背后的症结,主要是商标法体系内要素互涉、文义解释的有限性、视角选择待明确等。为纾解这种僵局,可以考虑层次化递进式研判、要素区分化认定、综合衡量社会效果方面提供一定的解决方案。
2021年02期 v.38;No.189 106-113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269K] [下载次数:736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7 ] |[阅读次数:0 ]
- 于洋;欧德民;徐建煌;
突发事件情报分析模型包括元素集合模型、SWOT模型以及突变机制模型等。大数据背景下突发事件情报分析模型呈现出计算化、智能化以及程式化趋势。大数据驱动的突发事件情报分析模型应当包括情报源、目标与需求、收集与清理以及研判与分析四大模块。未来需要利用适配最优分析模型、模型知识库系统、智能反馈以及分析机制等方法构建智能化的突发事件情报分析模型。
2021年02期 v.38;No.189 114-120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289K] [下载次数:606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6 ] |[阅读次数:1 ] - 于洋;欧德民;徐建煌;
突发事件情报分析模型包括元素集合模型、SWOT模型以及突变机制模型等。大数据背景下突发事件情报分析模型呈现出计算化、智能化以及程式化趋势。大数据驱动的突发事件情报分析模型应当包括情报源、目标与需求、收集与清理以及研判与分析四大模块。未来需要利用适配最优分析模型、模型知识库系统、智能反馈以及分析机制等方法构建智能化的突发事件情报分析模型。
2021年02期 v.38;No.189 114-120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289K] [下载次数:606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6 ] |[阅读次数:0 ] - 郑才城;毕华;
当前我国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办理交通事故逃逸案件实务过程中,对逃逸行为的界定以及对逃逸行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规则的适用上存在一定的误区,导致事故责任与相关法律责任对接时出现障碍。结合现行法律规定,基于交通事故责任的证据性质和成因责任功能,在逃逸事故的责任认定上,应当确立以过错行为的作用力为首要适用规则,在此基础上对逃逸行为施加适当的惩罚性责任。只有因事故后逃逸导致事故成因事实不清的情况下才适用推定方式确定当事人的责任。让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回归其成因责任功能,以确保法律的有效实施,实现对交通事故的有效预防。
2021年02期 v.38;No.189 121-128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216K] [下载次数:454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1 ] |[阅读次数:0 ] - 郑才城;毕华;
当前我国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办理交通事故逃逸案件实务过程中,对逃逸行为的界定以及对逃逸行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规则的适用上存在一定的误区,导致事故责任与相关法律责任对接时出现障碍。结合现行法律规定,基于交通事故责任的证据性质和成因责任功能,在逃逸事故的责任认定上,应当确立以过错行为的作用力为首要适用规则,在此基础上对逃逸行为施加适当的惩罚性责任。只有因事故后逃逸导致事故成因事实不清的情况下才适用推定方式确定当事人的责任。让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回归其成因责任功能,以确保法律的有效实施,实现对交通事故的有效预防。
2021年02期 v.38;No.189 121-128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216K] [下载次数:454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1 ] |[阅读次数: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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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前,以电信网络诈骗为代表的新型犯罪层出不穷,手段花样多,危害后果大,已成为影响社会治安稳定的突出犯罪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顽疾。为了进一步探索新形势下新型犯罪的研究、打击、防范,广东警官学院《政法学刊》近期向社会各界诚征"新型犯罪研究"稿件。征稿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内容:
2021年02期 v.38;No.189 2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118K] [下载次数:42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0 ] |[阅读次数:0 ] <正>当前,以电信网络诈骗为代表的新型犯罪层出不穷,手段花样多,危害后果大,已成为影响社会治安稳定的突出犯罪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顽疾。为了进一步探索新形势下新型犯罪的研究、打击、防范,广东警官学院《政法学刊》近期向社会各界诚征"新型犯罪研究"稿件。征稿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内容:
2021年02期 v.38;No.189 2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118K] [下载次数:42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0 ] |[阅读次数:0 ] -
<正>《政法学刊》(CN44-1007/D,ISSN1009-3745)是广东警官学院主办的法学、公安学学术期刊。《政法学刊》坚持正确的办刊方向,立足广东,面向全国,始终保持刊物的思想性、理论性、创造性和指导性,创刊多年来力求学术品位与应用价值兼备,倡导理论探索与实战研究并举,关注时代热点和学术热点、重点,刊发的不少文章在学术界引起较大反响,《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国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等刊物多次全文或摘要转载了其所刊发的学术精品。
2021年02期 v.38;No.189 129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118K] [下载次数:105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0 ] |[阅读次数:0 ] <正>《政法学刊》(CN44-1007/D,ISSN1009-3745)是广东警官学院主办的法学、公安学学术期刊。《政法学刊》坚持正确的办刊方向,立足广东,面向全国,始终保持刊物的思想性、理论性、创造性和指导性,创刊多年来力求学术品位与应用价值兼备,倡导理论探索与实战研究并举,关注时代热点和学术热点、重点,刊发的不少文章在学术界引起较大反响,《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国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等刊物多次全文或摘要转载了其所刊发的学术精品。
2021年02期 v.38;No.189 129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118K] [下载次数:105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0 ] |[阅读次数:0 ] 下载本期数据